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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稅捐處表示,一一二年房屋稅已於五月一日開徵,繳納期限至五月卅一日止,除以現金臨櫃繳稅外,還可以透過行動支付,方便民眾繳納稅款!
市稅處說明,民眾收到繳納通知書後,如選擇以信用卡、活期(儲蓄)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,可透過行動裝置(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)或開辦「行動支付工具」繳稅業者之APP(目前有「台灣行動支付」、「ezPay簡單付」及繳稅銀行APP等),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行動條碼,免輸入銷帳編號、繳稅金額等資料,立即辦理線上繳稅。
此外,市稅處亦提供臨櫃實體信用卡、4Pay(「台灣行動支付」、「Apple Pay」、「Samsung Pay」及「Google Pay」)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,如果沒有收到繳款書或因故遺失毀損時,可至該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,且毋須提領現金,臨櫃補發後可立即持手機利用行動支付繳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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